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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来了,今年起,子女可能“无法继承”父母房产?该提前看看

发布时间: 2021-09-12 15:55:02

来源: 楼盘网

分类: 本地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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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越来越难了,中国房价行情网数据显示,8月末,全国平均房价已经高达10899元/平。全国平均房价超过2万元/平的城市有25个,其中四大一线“北上广深”的平均房价已经高达7.3万元/平。这意味着,当前时期普通人想购买一套100平米的“全国平均价”的房产,也至少需要准备现金37万,这还不包括未来30年每月4557元的银行贷款。当然,如果想在全国排名前25名的城市购买一套这样的房产,即便按三成首付计算,买房的门槛也已经提高到了70万元,每月还款金额高达8286元。

去年底,北师大曾发布过一份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人数大约在7182万人,约占总人口的5.13%。此外,去年6月份,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透露,2020年全国有6亿人月均收入不足1000元。基于此,当前时期,依然能靠工资收入能买得起房、还得起银行贷款的人可以说是凤毛麟角。

不过,这丝毫不影响数以亿计的国人对房地产的崇高热情。大家把房子看得那么重,归根结底是房子在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其一、传统思想认为“有房才算有家”,房子是家的归属,更是所有人安身立命的场所;其二、房子已经和教育、户籍、婚姻、医疗等社会资源牢牢捆绑,在一座城市没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城市发展所带来的种种红利,很难真正享受到;其三、房子是家庭财富的象征。有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居民家庭资产的近80%是房产,截止到2020年末,全国房地产总市值已经高达近450万亿。

房子对于家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有证据显示,现在的90后、00后新生代们,似乎并不担心高房价、买房难问题。仔细想想也不足为奇,毕竟他们中的大多数压根不需要考虑这些事情,上一代已经给他们打好了基础,有些人甚至一出生就“躺在”了铺满房产证的床上。马云也曾经说过,未来年轻人不必再为买房而发愁,他们真正应该担心的是房产的继承与管理问题。

这话有一定道理,现在随随便便一套房子的总价就高达两三百万,而且央行的报告也显示,全国城镇家庭的住房拥有率已经高达96%,户均拥有1.5套房。所以对于年轻一代来说,既然自己买不起房,那就想尽一切办法从父辈们、祖父辈那里继承房产。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来说,情况还比较简单,一套房子留给一个孩子即可。但是对于多孩家庭来说,房产的继承分配就成了大问题——子女争夺父母房产大打出手,甚至是对簿公堂的,都不在少数。援引知名律师网站数据显示,2020年,在整合的15980起案例中,“不动产继承纠纷”达到了13095起,占比高达81.9%。

有人可能会说,父母的房产历来都是由子女继承,无论子女怎么争夺,最后房产也轮不到外人继承。对此我们想说,事实未必如此,因为从今年起开始实行的《民法典》新规,明确了2种情况下,子女可能“无法继承”父母房产,而且这2种情况都是受法律保护的,这意味着如果子女不服从规定,来争也是没用的。此外,新规来了,关于老人立遗嘱、继承人范围、男女继承权等方面的新规也都有变化,不管是父母还是子女都应该提前看看:

第一、2种情况下,子女可能“无法继承”父母房产

有人可能觉得我们是在哗众取宠,因为中国的传统思想崇尚“父债子偿”,所以父母的房产、财产等也理应由子女继承。普天之下的父母无不在为自己的子女精打细算,怎么可能不把财产,尤其是房产这个“大件”传承给子孙后代。

对此我们想说,很多人不信或者永远都不可能做出“不让孩子继承房产”的事情,并不影响新规规定父母有行使这一权利的事实。情况一、《民法典》新规第1133 条第3 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等于说是父母可以立遗嘱把房子传给任何人,尤其是那种子女不孝顺、未尽赡养父母之责的,父母完全可以把房子不留给子女。这种情况下,子女是无法继承父母房产的,即便子女不同意来争吵来闹,也是无济于事的。

举个例子,老刘有一个独生儿子,但由于这个儿子性格比较懦弱,是典型的“妻管严”类型,所以老刘老伴去世后,老刘也是独自一人居住在城里的一套老房子里生活,儿子基本上对自己不闻不问。晚年时期,邻居小张对老刘照顾有加,而且是不求回报。基于这种情况,老刘就立遗嘱把名下的这套房产留给了对自己有照顾之恩的小张。儿子得知老刘把房子留给了外人小张后,便来大闹争夺房产。对此,执法单位明确告诉老刘的儿子,小张是合理合法的继承人,现在来争也是没用的,除非老刘自己同意更改遗嘱。老刘对儿子的做法早就失望透顶,怎么可能为了他更改遗嘱。所以,老刘的这套房产,最后还是有邻居小张继承,老刘的儿子虽然是法定的合法第一顺位继承人,但却“无法继承”老刘留下的房产。

情况二、《民法典》新规第1130条第4条款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等于是把遗产的分配标准限定在了子女的尽孝程度上,本质上是为了惩戒那些不尽孝又想不劳而获的子女。

打个比方,老王有三个孩子,两儿一女。小儿子道德品行较差,经常忤逆父母。结婚后更是对父母不管不问。照顾父母的责任就落在了大儿子和女儿的身上。多年来,这两个子女也没有怨言。尤其是老王的小女儿,为人性情温和,和善大方,对二位老人的起居饮食更是非常上心。老王看在眼里,心里也充满感动,于是和大儿子商量把名下两套房产,一人一套分给大儿子和小女儿。对于丝毫未尽扶养老人义务的小儿子,老人一毛钱都没打算留给他。这种情况法律上是完全支持的,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不分。换言之,老王的小儿子虽然也是合法继承人,但是由于其劣行在先,最后也落得一个“无法继承”父母房产的下场。

第二、删除“公证遗嘱优先”,增设了录音录像、打印等立遗嘱方式。

旧版《民法典》关于立遗嘱的方式有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5种,其中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权效应。举个例子,老李生前立了3份遗嘱,按时间顺序依次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和录音遗嘱。3份遗嘱的内容完全不同。但老王去世后,遗产的分配是按照公证遗嘱执行,因为旧版的规定明确“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权”。

事实上,正是由于旧版的这个规定,一直以来公证遗嘱优先权都被很多老人吐槽,甚至让不少老人留下了终生的遗憾——公证遗嘱的更改需要当事人到场,但现实中很多老人晚年都患有重大疾病,或卧病在床,或行动不便,虽然有更改遗嘱的意愿,但是不具备条件。尤其是有些老人晚年觉得分配遗产的方式不妥当,没能更改遗嘱可能代表着会让有些子女“寒心”。

好在新规删除了“公证遗嘱优先”,明确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个规定的意思是说,当出现多份有效遗嘱时,将以最新的遗嘱为有效遗嘱来执行。

除此之外,新规还增加了录音录像和打压两种立遗嘱的方式。为了防止老人被胁迫,规定立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具体时间。而遗嘱人在危急情况时,也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同样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举个例子,年满90岁的孙大爷想给子女立一份遗嘱,避免自己百年之后子女为争房产发生纷争。但孙大爷自小是文盲,只会写自己的名字,没法写遗嘱。这种情况下,他就可以立录音录像遗嘱。

第三、增加有效继承人的范围:侄甥可代位继承

旧版的自然人合法继承人是指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但从今年起实施的新规明确,在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在的情况,侄、甥可代位继承。不得不说,此举很好地避免了自然人无合法继承人,公民的私有财产被收归国有的情况发生。

专家也分析认为,这个新规定不仅紧跟时代潮流——当前家庭缩小化比较明显,有些年轻人不愿生育,未来可能面临无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的情况,更体现了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这也是今年起实施的新规的重要变化之一。需知,在以往发生过很多起,老人离世无法定继承人,最终房产、财产收归国有的情况。新规显然是考虑到了这种情况,所以才扩大了继承人的“范围”。

中国经济网曾经报道过一起,孤寡老人去世后,房产被收归国有的情况,更引发舆论热议——深圳孤寡老人蔡某某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最后该房产70%的份额被法院判决收归国有,余下30%的份额被判给生前对其尽过扶养义务的侄女。判决结果出炉后,很多网友都认为“不合情理”。

不过今年起,民法典将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列入了有效继承人范围,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上述自然人去世后遗产无人继承的问题。

第四、新增“遗产管理人制度”,民政部门可作为遗产管理人

民法典新增了“遗产管理人制度”。简单来说,“遗产管理人”就是对去世之人的财产进行清理、保存、管理和分配的人,并在管理过程中防止遗产遭受转移、隐藏、侵占、变卖等侵害行为。

近年来,占有被继承人遗产不动产的继承人不经其他继承人的同意对此遗产私自进行处理而损害其他继承人合法权益的例子越来越多,给清偿遗产债务、分割遗产带来了很多的困难。毫无疑问,健全完整的遗产管理人制度体系,对防止遗产纠纷的发生起着积极的作用。尤其是对那些继承人有二人以上,而且遗产还分散为不同人(包括继承人以外的人)占有情况下,遗产的妥善管理尤显重要。

律师解读认为,遗产管理人制度有5大好处:1、能保证遗产的独立性,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顺利分割;2、能免除遗产因管理不善而损毁、散失;3、能避免因责任不明而导致遗产被他人非法侵犯,发生不必要的继承纠纷的诉讼;4、在被继承人同时留下遗产和债务的情况下,有利于统筹管理,积极配合化解矛盾或纷争;5、能确保遗产按照遗嘱内容,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合理分配,实现立遗嘱人的遗愿。

著名相声名家侯耀文先生遗产继承案,如果设立了遗产管理人,可能就不会出现后来我们不希望看到的多方“明争暗抢”遗产的情况。

总结:平心而论,类似房产这样价值巨大的“大件”物品,不管新规如何完善,都很难杜绝子女间的“争夺”,毕竟一套房子的总价已经高达上百万,一线城市一套房子价值更是高达上千万。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辛辛苦苦劳动一辈子也赚不来这么多钱。不过,随着新规来了,继承新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最主要的是新规最大程度补上了之前存在的不足,也给解决此类纷争事件提供了法律依据。最主要的是,新规体现了与时俱进,也体现了立法者的良苦用心2种情况下,子女可能“无法继承”父母房产,显然是有意告诫世人:时光匆匆,我们长大,父母老去,珍惜当下,及时尽孝。


责任编辑: hualiang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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